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首页 机构概况 科研成果 研究队伍 国际交流 院地合作 研究生教育 创新文化 党群园地 科学传播
研究生教育
概况
招生信息
通知公告
导师介绍
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学位管理
就业指导
港澳台留学生
培养与管理
毕业生专题
研究生公寓管理
心理咨询
政策咨询
博士后流动站
研究生会
继续教育
下载中心
研究室
资源化学研究室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重点实验室
新疆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新疆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在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政策咨询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规定
2009-08-16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中科院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有什么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中科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4)各研究所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及接收报考的具体条件。

  中科院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有什么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中科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关专业从事研究或教学工作时间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

   2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一篇(第一作者),此外至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且为第一、第二发明人,或至少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一项且为排名第一、第二获奖人,或至少已出版了一本专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3、在具有本学科硕士点的单位进行过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成绩单由考试单位教务处提供)。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欢迎访问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网站 新ICP备06001362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编:830011  咨询、建议电话:0991-3835823 传 真:0991-3838957